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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关于举办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的通知

2023-09-22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一、参评条件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内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排名专业前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如果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补充说明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得,与校级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屈伯川奖学金和玉兰奖学金除外)。各年级国家奖学金评审获奖名额公布后,直接参照本次答辩结果进行评审。

三、评审答辩时间

9月26日(暂定)线下开展答辩,每人3分钟PPT汇报,请报名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已获得盘锦校区第十届“十佳学子”学生自动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占用所在年级总名额。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采取“个人申报制原则”,请各位想要参加评审答辩的同学下载《附件1: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候选人汇总表》,认真填写后发送至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邮箱:pjsztxxxb@163.com,申报时间截止至9月24日中午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

2、请各位申请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的同学加入QQ群:728624938,具体事宜均在群内通知。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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