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3-09-21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励志工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挖掘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立典范和自强事迹充分展示学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现面向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开展2022-2023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优秀品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2022-2023学年两次班级全员民主评议均排序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进取,追求卓越,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2022-2023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参与评选;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励志感恩,热心公益,在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选流程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将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打擂推荐”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院打擂

9月21日—9月24日,学生本人申请;

9月26日中午(暂定),学院打擂推荐;

(二)第二阶段:校区评选

时间及地点待定,优秀个人推荐至校区参加“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

【评审形式】

4分钟PPT 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

三、名额推荐

学院将评选五名本科生授予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将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前三名参加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同时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2022-2023学年清寒类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

四、初评及材料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辅导员评语和学院意见暂时先不填写,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注意以第三人称行文,文章内容真实突出,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感人事迹、深刻感悟等,全文字数3000字左右。

请准备报名的同学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9月24日晚23:00之前发送至邮箱pjsztxqyb@163.com,具体公开打擂时间、地点在报名QQ群另行通知,报名QQ群号码:758790885,请有意愿报名同学及时加群。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院权益部官方QQ2031243259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  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重要】关于举办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示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暑假企事业单位实习经验分享会暨评优会获奖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