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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08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2021级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即第二学期结束时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评审),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2021-2022学年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基数,如下表所示: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评选基数

  2019级:经济类:2人,人力资源管理:3人,知识产权:2人,电子商务:3人。

  2020级:经济学类:7人,知识产权:2人。

  2021级:经济学类:8人。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等)评选基数

  2019级:经济类:7人,人力资源管理:10人,知识产权:7人,电子商务:9人。

  2020级:经济学类:21人,知识产权:5人。

  2021级:经济学类:25人。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学习优秀奖学金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1年修订)和《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进行评审

2、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审(备注:成绩排名以学院辅导员的计算结果、公示结果为准),以学生一考原始成绩计算,即以任何原因乘系数的成绩不作为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成绩。当学习优秀奖学金出现并列情况,可适当扩大比例。

3、按照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前期已公布本学院2021-2022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计入课程,各科课程成绩发布时间以9月7日17:00为限,9月7日17:00之后公布成绩的课程不计入本学年奖学金评审课程清单。

4、以专业作为基本评审单位,同时学生所修全部课程(个性课程和第二课堂课程除外)一考不能有挂科,否则不能参与当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排名在专业前5%者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排名在专业前6%-20%者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名额计算方法如下:N1=M×5%,N2=M×20%−N1。【N1为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名额,N2为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名额,M为参评学生总数,计算过程四舍五入。因排名前20%的学生未参评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可递补。】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

1、9月8日:学院公示2021-2022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奖名单。

2、9月8日-9月10日:请学院辅导员老师组织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并完成辅导员审核环节。备注:因排名前20%的学生未参评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可递补。

四、其他说明

1、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申报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各类奖学金受奖面比例计算严格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3、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对本次奖学金评审具有最终解释权。

4、学习优秀奖学金无需学生申报,学院依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自动排序生成,当选学生在规定时间在辅导员老师组织下完成线上填报工作,由于学生个人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如有疑问请咨询,E-mail:1173511036@QQ.com。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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