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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通知

2021-06-09  点击:[]

一、院系与学科介绍

商学院简介:学院依托大连校区经济管理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以及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招收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毕业标准完全同经济管理学院。学院重点研究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现代企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学科方向,支撑盘锦校区提高办学质量和优化学科结构。

知识产权学院简介:学院依托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人文学部的法学一级学科,拥有一支研究方向广泛、研究成果丰硕、理论知识渊博的知识产权研究专家队伍,重点围绕知识产权管理与知识产权法学等领域展开学术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商业运营、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知识产权法务管理、知识产权法学等。近五年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30余项知识产权相关研究课题;多项研究成果发表于国内外高水平期刊。知识产权学院是培养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中急需的、大批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阵地,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育(辽宁)基地、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深圳峰创智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腾讯创意孵化中心等教学实践基地,为研究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创造了丰富的实践空间。

二、夏令营专业

我学院将在下列专业举行学术夏令营活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20202

企业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营员要求

1.全国高水平大学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全国知名大学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优秀;

3.大学期间学业及综合评价优秀(须提供证明材料);

4.申请者本科专业不限,欢迎理工科专业的2022届毕业生报名参加。

四、报名流程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网报系统()

学生登录后点击“申请报名编号”利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获得申请编号,请牢记您申请的报名编号,密码为申请报名编号时所用的身份证号。

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24时。

2.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利用获得的申请编号和本人身份证登录后填写本人信息;

3.申请者须在网报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2)本科学习期间排名证明材料;

(3)六级成绩单或其它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其他科技创新类奖项获奖证明;

4.初审通过营员确认参营信息:

我学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营员可通过夏令营网报系统“申请状态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审核通过与否,对于审核通过的营员须于2021年7月12日24点前在夏令营网报系统中点击“确认参营”,对于逾期不确认参营的申请者将取消其参营资格。

注:网报系统上传材料时注意事项

申请者需将待上传的证明材料以扫描或拍照的方式生成PDF文件或图像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材料名称”,例“21000001刘某某 本科成绩证明”或“21000001刘某某 本科排名证明”等;

考生需将待上传文件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内,并将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后再上传,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考生院校”;

上传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

五、考核政策

我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对夏令营营员进行选拔考核。

1.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在“全国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报考我学院与夏令营考核通过相同专业时,可录取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其中特别优异者可获得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2.考核合格但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与夏令营考核通过相同专业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22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我校复试,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夏令营开展形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学术夏令营活动采用线上形式开展,相关考核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学术夏令营资格初审通过考生需加入钉钉群(群号:31883443,加群时请备注本人申请专业+真实姓名),相关活动、考核安排将通过钉钉群通知各位同学。

七、活动安排

(一)线上研招宣讲会:6月-8月

(二)开营仪式(学院介绍):7月25日

(三)领导致辞、学科教师介绍、自由提问:7月25日

(四)夏令营考核:7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王老师18304287025

说明: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1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共青团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学生会2021-2022学年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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