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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1-04-13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各级创业项目

由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具体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2.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

由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2-3分钟,答辩时间在428日(周三)下午,具体分组安排请见附件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本部分可参见《关于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http://teach.

以下材料请于42317:00完成

1.项目汇编:各项目撰写项目汇编,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http://10.8.128.203:9001)的上传(成果上传栏)。

2.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传(成果上传栏)。答辩当天需要携带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一份,否则影响答辩成绩。

3.结题验收表:各项目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的填写。《过程记录册》经由导师签字(“指导教师鉴定意见”和“获得证书学生名单”)交到学院综合办C03-209-1,否则影响答辩成绩。

4.相关成果: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编辑成PDF格式上传至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其他成果”模块。

5.双创学分申请: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学生可获双创学分(以负责人在平台提交学分认定表为准),作为交叉与个性发展课程学分(2学分)计入成绩单。

6.答辩PPT:各组准备汇报PPT答辩当天提前拷贝到教室计算机上。

三、其他

1. 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2020年立项的项目均须按时参加开题,未参加答辩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2.验收结果分为三种(优秀、通过、不通过),学院推荐的优秀率不超过5%,不通过比例不做限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证书。

3.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名单以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成员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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