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传承大工红色基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评选实施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相关要求,商学院现开展2025-2026学年班级学风建设成果汇报大会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各行政班级。
二、评选要求
1.校优良学风班:2023级及以上评选按照参评班级总数的25%分配名额、2024级及以后评选按照参评班级总数的20%分配名额(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不足1个按1个计算),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获评班级同时获评“优良学风班奖学金”。“优良学风班奖学金”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3月6日修订)第十条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全班学生学习目标明确,立志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2)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各类科创实践活动;
(3)有互帮互学、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有团结协作、担当奉献、以身作则的班干部队伍;
(4)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班级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有显著的学习效果,全班学生在建设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校先进班集体:2023级及以上评选按照参评班级总数20%分配名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不足1个按1个计算),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参评班级原则上须为同一学年推选的校优良学风班,获评班级同时获评“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校先进班集体及奖学金评选条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第十三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有关要求执行。
3.校学风进步班:2023级及以上评选,将其作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的重要抓手,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评选的方式产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至多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统一评选,推荐的班级可以不是同一学年推选的优良学风班,具体推荐评选条件如下:
(1)班级学业进步明显,班级学业成绩平均分须比照上一学年有明显提升、课程不及格人数及门次有明显减少;
(2)参照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条件精神。
4.校优良学风标兵班为我校本科生班级的最高荣誉称号,授予“优良学风班”中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集体典型,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10个,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3月6日修订)第十条有关要求给予奖学金奖励。
三、名额分布
根据《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2023级“优良学风班”评选分配申报名额为2个;2024级、2025级“优良学风班”评选分配申报名额为3个;2023级“先进班集体”将结合“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和推荐评选条件得出,分配名额为1个;2023级“学风进步班”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至多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统一评选。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班级务必认真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班级荣誉申报表》(务必保证原格式、页数不变,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申报表-班级简称)、《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班级荣誉汇总表》,请务必按照格式填写,并于10月14日(周三)晚20:00之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jsytxxxb@163.com,附件1的纸质版材料于10月14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C03-104-2于日新老师处。
备注:
1.请参评班级学习委员加入指定钉钉群:

2.附件1中“学年专业学习情况(一考后不及格情况、补考后不及格情况)”可以联系各自团总支辅导员老师填写;
3.根据评选要求,商学院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评选采用公开答辩方式,具体要求、时间及地点将于群内通知;
4.商学院“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答辩结果将作为后续评选校优良学风标兵班、校先进团支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