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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2-25  点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扬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5487),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教工委通〔202510号)要求现开展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商学院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通过辽宁省生源审核的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荐评选内容

1.推荐辽宁省2026届优秀毕业生;

2.推荐大连市2026届优秀毕业生;

3.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

三、推荐评选名额

参照学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结合辽宁省、大连市和学校分配给学院的省、市、校优秀毕业生人数,省优秀毕业生名额5其中经济学4人、电子商务1;市优秀毕业生名额5其中经济学4人、电子商务1;校优秀毕业生名额20其中经济学14人、电子商务6

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与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省、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在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原则上在校期间(参评学历阶段)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

6.参评本科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

1)本科前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序在专业前50%且综合成绩排序在前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2)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不足所分配名额数,可在满足学业成绩排序要求的情况下,择优推荐在组织服务、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突破综合成绩排序要求,作为破格推荐人选;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保研成绩计算方法不同,综合成绩=学习成绩(80%)+素质成绩(20%)。

(二)优先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相关级别荣誉:

1.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含)以上就业及创新创业有关赛事奖项的,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

2.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响应大连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3.积极服务大连城市发展,参加大连2025年国际大体联足球世界杯和2025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级荣誉。

(三)不受指标限制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可以不受指标限制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

1.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3.按照《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号)要求,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应届毕业生。

4.按照辽宁省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有关政策,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因全国、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时间晚于推荐时间,将在比赛结束后另行组织补报推荐。)

五、拟推荐名单

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现对学院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拟推荐荣誉

1

20223112052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2

20223112081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3

20223112040

优秀毕业生

4

20223112137

优秀毕业生

5

20223112135

优秀毕业生

6

20223272058

优秀毕业生(破格推荐)

7

20223112092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8

20223112038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9

20223112152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10

20223112109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11

20223112066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12

20223112111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13

20223112095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14

20223281029

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15

20223112079

优秀毕业生

16

20223112154

优秀毕业生

17

20223112125

优秀毕业生

18

20223112122

优秀毕业生

19

20223112159

优秀毕业生(破格推荐)

20

20223112053

优秀毕业生(破格推荐)

公示期截至202512月28周日中午12:00如果哪位同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邮件署真实姓名反馈至指定邮箱yrx20030301@126.com

六、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评选为个人申报制,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请所有拟推荐毕业生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材料,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申请材料明细如下:

(一)校优秀毕业生

1.《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签章版

2.《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3.破格推荐的学生,须提交6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说明贡献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电子版、纸质签章版

(二)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签章版

2.《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电子版

(三)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签章版,填报要求严格参考《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报送材料注意事项》(附件8);

2.《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3.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因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因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学院应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一份);因辽宁省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获奖推荐的,应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

备注:参评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大连市优秀毕业生需要同步提交校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

(四)报送要求

1.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手写签名,审核意见不可留空

2.以上电子版材料均为Word版或Excel版,纸质版材料均需按要求完成相关签章;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26日(周五)上午10电子版提交至邮箱:yrx20030301@126.com主题为“姓名-//校级优秀毕业生”,纸质版材料上班时间提交至C03-104-2办公室于日新老师处。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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