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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公示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大学生、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评选结果的通知

2025-09-17 商学院学办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校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评选对象与条件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4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 24 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考察学年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7.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8.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 8 分。

二、评选办法

“校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大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每学年获评人数不超过本科生参评总人数的10%。由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及素质能力类荣誉获奖学生前6%且学业成绩排名前 40%的学生获评。

三、评选结果

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大学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根据学校关于“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评选对象与条件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

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办法

1.参评“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2.参评“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三、评选结果

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


针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线下复议,复议时间为9月18日(周四)下午13:30-17:00,地点为C03-104-2办公室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接受除线下复议之外的其他形式复议,未反馈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逾期将不予办理复议,相应责任由相关学生个人承担。


   商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