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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商学院学生参评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和“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5-09-14 商学院学办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xsgzb.dlut.edu.cn/info/1441/9761.htm)和《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xsgzb.dlut.edu.cn/info/1441/9771.htm),现开展推荐商学院学生参评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和“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学生参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本科生部分)

1、参评人员

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2、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022、2023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排序须在前40%,2024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须为良好;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且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含10%);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3、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申报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3)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4)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注:申报人将第1、2项材料按“申报表-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姓名”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姓名”命名,请于9月15周一下午16:00前将申报人的第1、2项电子版材料和《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十佳学子”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urixin0301@mail.dlut.edu.cn。最终获评“十佳学子”的同学还需提供第3-5项材料。请申报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17日(周三)下午14:00-17:00,此项待校区具体通知。

二、推荐学生参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022级、2023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排序须在前40%,2024级学生班级民主评议须为良好;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且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2024级学生则考察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名);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考察学年(2024-2025)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自信、自立、自强、自助,在课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9)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2024级学生考察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10)寝室建设情况良好,2024级学生考察学年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3、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5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版);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3)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4)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注:申报人将第1、2项材料按“申报表-姓名、个人事迹材料-姓名”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姓名”命名,请于9月16周二下午16:00前将申报人的第1、2项电子版材料《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urixin0301@mail.dlut.edu.cn。最终获评“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同学还需提供第3-5项材料。

4、评选安排

具有申报资格的学生均可作为候选人进行申报,学院进行资格考察并按照不超过2024-2025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进行推荐(商学院可推荐2人)。请申报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如申请人数超过2人,学院将组织推荐答辩,学院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16日(周二)下午17:30,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商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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