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2023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2025-07-05  点击:[]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注重实践、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与全面成长”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学域内专业任选工作的透明度。

2. 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原则,引导学生分类卓越发展。

3. 坚持兴趣、指导和引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国家需求和专业布局。

4. 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分流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秉承志愿为先、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分流专业不限定接收人数,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进行专业志愿填报。若专业自愿选择的学生人数不足8人,则该专业当年不接收分流学生,选择该专业的学生重新选择学域内的其他专业。

四、分流工作组织与实施

成立商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教研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教研室负责人、本科生教务管理、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4日,学院制定专业任选实施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

7月5日,公布分流方案和操作规则;

7 月6日 - 9日,学生通过专业分流志愿填报网址填写志愿;

7 月10 日- 12日,学院公示分流结果;

7月13日,确认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审核;

五、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下一条:关于公示商学院职协、心协、校友服务中心2025-2026学年学生骨干换届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