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注重实践、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与全面成长”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学域内专业任选工作的透明度。
2. 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原则,引导学生分类卓越发展。
3. 坚持兴趣、指导和引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国家需求和专业布局。
4. 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分流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秉承志愿为先、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分流专业不限定接收人数,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进行专业志愿填报。若专业自愿选择的学生人数不足8人,则该专业当年不接收分流学生,选择该专业的学生重新选择学域内的其他专业。
四、分流工作组织与实施
成立商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教研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教研室负责人、本科生教务管理、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 月16 日 - 17日,学院制定专业任选实施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
5 月18 日,公布分流方案和操作规则;
5 月19 日 - 21日,学生通过专业分流志愿填报网址填写志愿;
5 月 22 日,确认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审核;
五、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