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评议流程
(一)评议对象
商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本科生(参评人数及名单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基数保持一致)。
(二)评议时间
2024年6月17日-6月28日,建议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三)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班级全员民主评议以各班级为单位进行(2021级以专业班级进行,2022级、2023级以目前行政班级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加评议,班级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
2.各班级必须召开会议,务必通知所有班级成员出席,每名成员根据本学期综合表现对班级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排序,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班长负责检查会议出席人数,团支书需要在评议开始前向班级成员说明评议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班长、团支书负责发放、回收评议表格并统计评议结果,辅导员老师需要全程参加指导监督。
3.具体流程如下:
(1)每名同学准备一分钟左右的发言(可选择放弃),各个班级自行规定发言顺序。
(2)每名同学对所有班级同学进行排序投票,建议各个班级使用问卷星排序功能。(例:班级有30名同学,每人从1-30进行排序,序号不可重复、不可漏填)。
(3)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果经辅导员老师检查、核对后,现场公布。
4.在2023-2024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详细算法见《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2023-2024学年全员民主评议算法(暂行)》(附件1),考察学年全员民主评议排名后4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5.各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束后,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纸质版《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XX班全员民主评议排序表(学生)》(附件2),纸质版须由班级全体成员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作为奖学金评审工作备案。
6.各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束后,须通过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无异议后,请辅导员老师于6月28日前提交电子版《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至王常有老师处,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系统导入),纸质版材料须由辅导员老师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另,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电子版《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全员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打分汇总表》(附件4)至王常有老师处留存。
二、注意事项
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在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齐老师,办公室:C03-104-2,办公电话:0427-2631266。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