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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2-10-20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各团支部:

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规范、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优”说明

(一)在读大学生入党,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必须严格按照“推优”的规范流程进行,每个团支部发展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20%(不得四舍五入),必须坚持票数过半原则,即赞成票必须超过团支部团员总人数一半

(四)本次“推优”工作将全程实施“党员监督制”,各个团建指导员进驻各个团支部全程监督考核团支部“推优”工作。

二、“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推优”工作面向学院2020级2021级和2022级所有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符合条件的共青团员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 周岁、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与他人搞好团结,群众基础好;

(七)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如获得屈伯川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的,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得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的可优先考虑;

(八)在以下几方面有问题的不予“推优”:在“推优”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如私下拉票等;受到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不文明现象的;在2022年春季学期、夏季学期所修课程存在补考挂科(重修)现象的。

三、“推优”时间

20221023--20221031

四、“推优”流程

(一)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中采取自荐参与原则确定参与“推优”的团员人员名单;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暨“推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会议实际到场具有表决权的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80%;

(三)“推优”大会结束后,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同时将会议记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截图;

(四)103120:00,以各支部为单位将统计表(附件1)、明细表(附件2)和支部录入智慧团建的截图(截图命名格式:XXX团支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XXX团支部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推优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jsztxzzb@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务必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可结合十月主题团日的开展一并进行

(二)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否则进行追究及严肃处理;

(三)电子版附件保证信息准确,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按照规定时间交给各团总支负责人;

(四)“推优”涉及党员发展工作,请各位团员抱着为自己、为他人、为组织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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