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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2-08-18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一、民主评议流程

(一)评议对象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9级、2020 级、2021 级在籍本科生参评人数及名单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基数保持一致)。

(二)评议时间

8 月 22 日 - 8 月 26 日

(三) 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团支部民主评议以各专业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与评议,团支部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百分比计算方式从前向后依次四舍五入

2.各专业班级团支部必须召开会议,务必通知到所有支部成员出席,支部成员根据本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排序,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班长负责检查会议出席人数,团支书负责配合辅导员老师在回收打分表后计票、统计结果,辅导员老师需要在评议开始前向支部成员说明评议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且辅导员老师需要全程主持,全部回收打分表后进行唱票及公示。

3.具体流程如下:

1每名同学准备一分钟左右的发言(可放弃),各位辅导员老师自行规定发言顺序。

2每名同学对所有同学进行排序投票,建议各位辅导员老师使用问卷星排序功能。(例:班级中有 30 名同学,每人从 1-30 进行排序,序号不可重复、不可漏填)。

3辅导员老师现场公示排序结果,团支书配合计票,经辅导员老师检查、核对后,公布在班群中。

4.2021-2022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详细算法见《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全员民主评议算法》(附件1),考察学年全员民主评议排名后4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5.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纸质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XX团支部民主评议排序表(学生)附件2),纸质版须由团支部所有同学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作为奖学金评审工作备案。

6.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须通过学院官网等形式进行统一公示,无异议后,请辅导员老师8 月 26 日前提交电子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支部学生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至贾桠茹老师处,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系统导入),纸质版材料须由辅导员老师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另,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电子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支部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打分汇总表》(附件4)至贾桠茹老师处留存。

二、注意事项

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于8 28日至 8 30日在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QQ:1173511036,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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