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规范、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现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优”说明
(一)在读大学生入党,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必须严格按照推优的规范流程进行,每个支部发展人数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20%(不得四舍五入),必须坚持“推优”票数过半原则(得票数>支部总人数的50%)。
(四)本次推优工作将全程实施“党员监督制”,各个团建指导员进驻各个团支部全程监督考核团支部推优工作。
二、“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推优”工作面向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所有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符合条件的共青团员(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 周岁、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与他人搞好团结,群众基础好;
(七)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如获得屈伯川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的,参加社会及院校比赛获得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的可优先考虑;
(八)在以下几方面有问题的不予“推优”:在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如拉票等;受到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不文明现象的;在上学期(2020-2021学年第二、三学期)存在补考挂科(重修)现象的。
三、推优时间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5日
四、推优流程
(一)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中采取自荐参与原则确定参与“推优”的团员人员名单;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暨推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会议实际到场具有表决权的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80%;
(三)推优大会结束后,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同时将会议记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截图;
(四)10月25日20:00前,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将统计表(附件1)、明细表(附件2)和支部录入智慧团建的截图(截图命名格式:XXX团支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XXX团支部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推优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jsztxzzb@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务必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可结合10月主题团日开展一并进行;
(二)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否则进行追究及严肃处理;
(三)电子版附件保证信息准确,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按照规定时间发送指定邮箱;
(四)推优涉及党员发展工作,请各位团员抱着为自己、为他人、为组织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