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各专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传承大工红色基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评选实施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及《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优良学风建设促进计划方案》要求,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班级学风建设成果汇报大会暨“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各专业班级。
二、评选要求
“优良学风班”和“学风进步班”荣誉称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大学生手册》相关内容。
三、名额分布
根据《大学生手册》规定,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名额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25%;2020-2021学年学风进步班名额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5%,结果四舍五入。具体名额以校区学生事务办最终通知为准。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班级务必认真填写《附件1:2020-2021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务必保证原格式、页数不变,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申报表-班级简称-学院简称)、《附件2:2020-2021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经验》(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建设经验-班级简称-学院简称)、《附件3:2020-2021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请务必按照格式填写,并于10月7日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294551045@qq.com,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院办公室C03-104-2肖启老师处。
备注:附件1中“2020-2021学年专业学习情况(一考后不及格情况、补考后不及格情况)”可以联系各自团总支辅导员老师填写。
2、2020-2021学年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采用公开答辩方式,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优良学风班”和“学风进步班”答辩结果将作为后续评选校优良学风标兵班、校学风进步班、校先进班集体、校先进团支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根据《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优良学风建设促进计划方案》,获评学院优良学风班将有500元班级学风建设经费;学风进步班将有300元班级学风建设经费,具体报销方式待通知。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