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重要】关于公示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结果的通知

2020-08-27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根据《关于启动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和《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方案(试行)》相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报、上交材料、各评审工作组审查核对,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布(详见对应单项奖学金附件)。

重要说明

1.请所有同学确认各项初审表格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尤其是学号、姓名信息,若发生错误将直接导致在后续奖学金证书制作、奖学金发放、荣誉称号评审、专项奖学金评审时出现错误,若不及时反馈,出现问题将由个人承担。

2.若认为初审结果有问题,请务必于8月28日8:00-12:00之间联系对应单项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复议,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奖励名称

评审负责老师

邮箱

奖学金申报群

精神文明奖学金

齐心愉老师

294551045@qq.com

536738597

文体活动奖学金

晁苗苗老师

987121809@qq.com

1095694058

社会工作奖学金

彭博老师

459862614@qq.com

730608595

科技创新奖学金

王常有老师

1223306554@qq.com

294430566

社会实践奖学金

肖启老师

813163134@qq.com

550986150

3.本次初评结果仅代表初审成绩,加分项及排序均可能因为复议发生变化,所有不参加复议同学视为对本次初审结果无异议复议后结果为最终结果。

4.在初审结果中,除发现本人存在问题外,若发现其他不符合规定、出现矛盾的地方均需在8月28日8:00-12:00之间进行申诉、反映。

5.复议仅针对加分项目出现错加漏加、证明材料不充分问题,对于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6.希望所有同学高度重视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议工作,所有问题均要在复议过程中反馈,逾期不予办理。同时,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望周知。

补充说明:

1、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排名在80%-120%(包括80%)的学生需要参加答辩(具体答辩人数根据加分总分排序确定)。此项答辩初步安排在8月28日晚18:00-20:00开展,具体参与答辩范围名单由彭博老师负责通知(详见社会工作奖学金附件)由于复议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提醒排名在80%-120%前后的同学务必提前准备答辩PPT。

2、依据今年奖学金评审规则,下图为各单项奖学金评审基数,其中“差额”为年级剩余学生通评获奖人数。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重要】关于公布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招募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新生班导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