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全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3-12-08 商学院 点击:[]

一、民主评议流程

(一)评议对象

商学院2021级、20222023级在籍本科生参评人数及名单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基数保持一致)。

(二)评议时间

2023年128-1217,建议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三)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班级全员民主评议以各班级为单位进行2021级以专业班级进行,2022级、2023级以目前行政班级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加评议,班级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

2.班级必须召开会议,务必通知所有班级成员出席,每名成员根据本学期综合表现对班级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排序,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班长负责检查会议出席人数,团支书需要在评议开始前向班级成员说明评议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班长、团支书负责发放、回收评议表格并统计评议结果辅导员老师需要全程参加指导监督。

3.具体流程如下:

1每名同学准备一分钟左右的发言(可选择放弃),各个班级自行规定发言顺序。

2每名同学对所有同学进行排序投票,建议各个班级使用问卷星排序功能。(例:班级中有 30 名同学,每人从 1-30 进行排序,序号不可重复、不可漏填)。

3)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果经辅导员老师检查、核对后,现场公布

4.2023-2024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详细算法见《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2023-2024学年全员民主评议算法(暂行)》(附件1),考察学年全员民主评议排名4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5.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束后,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纸质版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XX班全员民主评议排序表(学生)附件2),纸质版须由班级全体成员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作为奖学金评审工作备案。

6.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束后,须通过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无异议后,请辅导员老师1218日前提交电子版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全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齐心愉老师处,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系统导入),纸质版材料须由辅导员老师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另,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电子版商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班级全员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打分汇总表》(附件4)至齐心愉老师处留存。

二、注意事项

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在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齐老师,办公室:C03-104-2,办公电话:0427-2631266。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商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12月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