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自愿报名、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排序
姓名
1
浦进博
2
何晓龙
3
王恒
4
石晓淇
5
张鑫彤
本排序结果公示期为三天,若无异议,三天后正式生效。根据打擂排序和校区通知,确定推荐参加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如果同学们对以上结果有疑问,请咨询:肖老师:0427-2631268,QQ:813163134;办公室:C03-104-2。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盘锦分院联合举办“见字如面”红色家书诵读大赛(第三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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