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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2-09-20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励志工程,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勉自强、自立自助精神,全方位、立体化展示学院学子良好精神风貌,现面向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开展2021-2022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础条件

(一)参评对象为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级、2020级、2021在籍本科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优秀品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爱国爱家,诚实守信,团结友善,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优秀,班级民主评议排序前40%,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

(三)在学术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热心公益,乐观向上,积极投身校区和学院各项建设,对学校社会有感恩之心,愿意回馈社会、回馈他人;能够用实际行动彰显榜样力量,激发校区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意识。

二、评选流程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将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打擂推荐”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院打擂

9月20日—9月23日,学生本人申请;

9月26日(暂定),学院打擂推荐;

(二)第二阶段:校区评选

时间及地点待定,优秀个人推荐至校区参加“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

【评审形式】

3分钟PPT 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

三、名额推荐

学院将评选5名本科生授予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2022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前4名将推荐参加校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同时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2021-2022学年清寒类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初评及材料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辅导员评语和学院意见先不填写,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注意以第三人称行文,文章内容真实突出,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感人事迹、深刻感悟等,全文字数3000字左右。

请准备报名的同学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9月23日晚22:00之前发送至邮箱pjsztxqyb@163.com,具体公开打擂时间、地点在报名QQ群另行通知,报名QQ群号码:856401457,请报名同学及时加群。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院权益部官方QQ,QQ:2031243259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年九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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