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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7-23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8、2019、2020级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即第二学期结束时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评审,第一学期结束时转专业的在现专业评审),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基数以“学工一体化”平台备份数据人数为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核对)。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2、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第三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每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成绩(个性课程和第二课堂课程除外)一考不能有挂科,否则不能申报当年单项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执行。

4、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基数: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选基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

年级

年级人数

6%人数

经济学人数

电子商务人数

人力资源管理人数

知识产权人数

2018

274

16

76

73

64

61

2019

218

13

47

61

64

46

2020

167

10

/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选基数(精神文明)

年级

年级人数

10%人数

经济学人数

电子商务人数

人力资源管理人数

知识产权人数

2018

274

27

76

73

64

61

2019

218

22

47

61

64

46

2020

167

17

/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选基数(科技创新、社会实践)

年级

年级人数

4%人数

经济学人数

电子商务人数

人力资源管理人数

知识产权人数

2018

274

11

76

73

64

61

2019

218

9

47

61

64

46

2020

167

7

/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1、8月20日-8月25日: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认真准备《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及其他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尽量保证材料加盖公章),如因前期离校等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以于8月31日上交材料截止日期前返回校区,如实在无法在8月31日上交材料截止日期前返回校区获取佐证材料,请提交对应加分项目的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手写,签名),返校后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奖学金负责老师补交线下证明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当年及次年所有奖励参评资格,并按照《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28月25日8:00- 8月31日23:00之间:将《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及其他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命名为具体加分项目名称)打包发送至对应奖学金负责老师邮箱务必注意时间节点,邮件命名要求:奖学金名称+班级+姓名+学号。同时加入对应的奖学金申报群,后续通知、答疑均在QQ群内进行。

奖励名称

评审负责老师

邮箱

奖学金申报QQ

精神文明奖学金

彭博老师

459862614@qq.com

737917151

文体活动奖学金

肖启老师

813163134@qq.com

218811732

社会工作奖学金

齐心愉老师

294551045@qq.com

332649196

科技创新奖学金

王常有老师

1223306554@qq.com

100957291

社会实践奖学金

肖启老师

813163134@qq.com

635318627


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内容真实性存疑,评审核查时不计入加分。相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当年及次年所有奖励参评资格,按照《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

2)评审过程中以个人上交材料表格中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内容一律不予加分。

3)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1:审核表》提交至对应负责老师邮箱,未按时上交或错误提交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9月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所有上交材料同学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取消申报资格。学院奖学金评审组将按奖学金类别进行排序汇总(社会工作奖学金须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进行打擂评选,具体时间暂定9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评审组请于9月1日17:00前将《附件2:2020-2021学年XXXX单项奖学金初审结果(单项奖学金评审组用)》表格发送至qxy@。

4、9月3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核定初审结果公布,请及时查看通知。

5、9月5日: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线下复议,不接受除线下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线下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同时,复议内容不包含未填写项目的增减。复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议。

6、9月6日-9月7日:当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完成线上奖学金申报,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开放,同时辅导员对申报同学进行审核。(申报操作:校园门户=>学工系统(学工一体化平台)=>办事大厅=>学生荣誉管理=>学生奖优助补管理=>学生奖励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别说明: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完成线上申报工作,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申报,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能成功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按照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现公布本学院2020-2021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计入课程,详见附件4,各科课程成绩发布时间以9月1日为限,9月1日后公布成绩的课程不计入本学年奖学金评审课程清单。

3)本学年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计入比赛清单详见附件5、附件6,在此予以公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复议环节不再接受增补申请。

四、其他说明

1、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各类奖学金受奖面比例计算严格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3、如有任何未尽事宜,请咨询E-mail:qxy@。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 附件【附件1-6汇总.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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