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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选派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

2021-05-19  点击:[]

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本学期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将从2020级本科生中选派1名学生进行交流访学,时间为一学年(2021.9—2022.7)。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访学学校院系情况介绍

厦门大学:

二、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交流访学学生选派应符合下列条件:身心健康;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符合交流访学选派标准的学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并于5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纸质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学生学号姓名+申请高校名称”)、同版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学生学号姓名+申请高校名称”,jpg格式)。

(3)《附件2: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教务处最终确定选派学生并公示。申请学生请于5月25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交至C03-209-1,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学号”为主题打包发至邮箱:huangshuo@dlut.edu.cn。

三、学院交流访学名额

2021年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交流访学学校为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名额为1人,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宜

1.学生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学习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附件4)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到参与交流学习可能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合理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需终止交流,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2.为更好地完成在合作高校的交流学习,学生可登录接收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培养方案。

3.新学期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

4.曾受过退学警告的学生,不建议参加此次选派。

5.教务处将在夏季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派出的学生应在离校前应办理好停学和离校手续,交流结束后应在返校前办理复学手续。

6.如有疑问请咨询王老师、黄老师,咨询电话:0427-2631279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

附件2: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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