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1-22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现正式启动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所有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二、名额分配

暂定优秀团员30人、优秀团干部10人、先进团支部5最终根据校区分配名额按得票数依次进行推荐。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即2020年上半年至今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1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即2020年上半年至今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1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申报人选应为2019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干部,并在校区、学院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在全校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中,评议结果为“较差”的团支部不得参评;

(3)班子建设好。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四、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同时对相应团支部追加一个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五、相关说明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

2.优秀团员评选直接由各个团总支组织选举产生,不再组织学院层面答辩评选,具体评选方式、评选时间以各个团总支通知为准

3.先进团支部评选参照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http://ip.)直接推荐,不再单独组织答辩评审。

4.优秀团干部评选学院将统一组织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定于11月27日晚20: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每名参选人需准备3分钟以内的答辩PPT。

5.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6.请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位准备申报优秀团干部同学于11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将对应“两优一先”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及答辩PPT发送至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jsztxzzb@163.com。备注:答辩PPT一经拷贝原则上不准再进行修改,请各位申报同学务必提前调试准备好答辩PPT。

6. 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7.本次“两优一先”评选最终结果以校区通知要求为准。


备注:如果同学们对以上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肖老师联系,办公地址C03-104-2,办公电话0427-2631266。


附件1:2020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附件2:2020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3:2020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2



上一条: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示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团支部创新立项评选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