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经过学生自主报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材料审核等环节,依据同等条件下所获荣誉称号高者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时,以专业排名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以加权平均分靠前者优先的原则,根据申报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及各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件要求等,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材料审核、评审,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名单。
备注:请所有获奖学生务必在10月20日12:00前在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上申请获得的专项奖学金,并联系各自辅导员老师在10月20日12:00前完成审核,学院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报备学生处进行审核,所有学生在审核状态显示为“等待学生处审核”后,自行导出PDF文件,打印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所有同学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前期已提交者不用重复提交),请获奖同学务必加入QQ通知群:1159854258,后续材料提交通知等问题均在群内通知,请注意查看消息。
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仅填写2019-2020学年评审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6项内容(格式和写法参照此通知),颁奖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获奖时间填写“2020.09”,其他奖项不在此处填写。
2、“任职情况”填写学生干部经历,学生组织名称务必填写完整,如“组织名称:商学院学生会,任职名称:学习部部长”等,最多不可超过3项。
3、“其他获奖及荣誉情况”可填写社会实践等所获奖项,最多5个,建议填写内容与证书完全一致,若无可不填写,特殊奖项不建议填写。
4、“申请理由”请不要出现“我”字,用第一人称的“本人”代替,填写时务必保证字数符合要求,条理清晰,不要出现错别字等,确保预览后段尾处对齐(可以使用增加和减少字数进行更正)。
5、“对设奖单位的认识”请认真填写,确保填写的单位信息准确无误,填写时务必保证字数符合要求,条理清晰,不要出现错别字等,确保预览后段尾处对齐(可以使用增加和减少字数进行更正)。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晁老师0427-2631266。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