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10%的条件,且为校优秀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
2.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财厅函〔2010〕16号”通知),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
年级 |
年级分配名额(/人) |
2017 |
5(含2个十佳学子) |
2018 |
5(含1个十佳学子) |
2019 |
3 |
总计 |
13 |
三、评选形式
【国家奖学金】
以年级为单位,报名同学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答辩评审会时间暂定于10月16日(周五)中午12:10,答辩地点、入围名单将另行通知,每人需要准备3分钟PPT汇报,请报名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原则上为本人答辩),最终依照答辩顺序依次获得。
排序原则:同等条件下,所获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高者优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多者优先;其它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项数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百分比靠前者优先,专业成绩百分比相同时优先考虑加权平均分高者。
特殊说明:已获盘锦校区第七届“十佳学子”学生自动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无需再答辩),根据学院划分名额,按照对应年级排序在相应年级最前面。通过此次评审答辩后,未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影响参评后续其他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若成功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评奖年度内不可兼得其他后续专项奖学金。
四、其他说明
1.报名链接: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周四)下午17:00
3.PPT相关事宜:
① 截止发送时间:2020年10月15日(周四)晚上22:00
② 命名要求:年级+姓名+联系电话
③ 邮箱地址:1024842393@qq.com
4.咨询QQ群:940270904,请准备报名同学加群,以免错过答辩时间、地点通知。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晁老师0427-2631266。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