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励志工程,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勉自强、自立自助精神,立体展示学院学子良好精神风貌,现面向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7级、18级、19级本科生开展2019-2020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学校、学院各项法规和制度,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2019-202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追求经济独立,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毅力,自强不息,勇于进取;
(四)热心公益,乐观向上,积极投身校区、学院的各项建设,对国家、学校、社会有感恩之心,愿意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和他人,彰显榜样力量。
二、评选流程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将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打擂推荐”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院打擂
9月24日—9月27日,学生本人申请;
9月28日晚18:00(暂定),学院打擂推荐;
(二)第二阶段:学校评选
时间及地点待定,优秀个人推至主校区参加“自立自强标兵”评选。
【评审形式】
3分钟PPT 自述,2分钟评委提问
三、名额推荐
本次“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学院打擂推荐5名先进个人,第一名推荐参加学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
四、表彰奖励
最终学院将评选5名本科生授予“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参与学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并成功当选的学生自动获得“玉兰奖学金”。
五、初评及材料要求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将采取公开打擂的方式评选出5名先进个人,并推荐1名优秀先进个人参加学校“自立自强标兵”评选。请有意愿申报的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辅导员评语和学院意见先不填写,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注意以第三人称行文,文章内容真实突出,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自强奋斗经历、感人事迹、深刻感悟等,全文字数 2000 字左右。
请准备报名的同学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9月27日(周日)晚22:00之前发送至邮箱1520321933@qq.com,具体公开打擂时间、地点在QQ群另行通知,QQ群号码:882589838,请报名同学及时加群。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春风”自强社社长闫同学,QQ:1520321933。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