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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8-12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为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7、2018、2019级本科生。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即第二学期结束时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评审,第一学期结束时转专业的在现专业评审),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基数以“学工一体化”平台备份数据人数为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核对)。

二、评选内容及依据

1、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2017、2018、2019级学生分别按照对应年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以及《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方案(试行)》执行。

2、优秀学生奖学金采取专业限制+年级通评的方式,其中精神文明奖学金为各专业前6%以及年级剩余学生通评的4%列入当选范围,其余四个单项奖学金为各专业前3%以及年级剩余学生通评的2%列入当选范围。参选学生每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成绩(仅针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具体课程清单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计入课程)一考不及格不能多于1门且补考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当出现并列情况时,奖学金评选将参考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百分比,从上至下择优录取。

三、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团支部民主评议

1、8月10日-8月14日:各团支部完成民主评议。

2、8月15日-8月18日: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及复议。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1、8月15日-17日学生大众评委招募(每个年级、每个专业、每个单项各1人),当年参与单项奖学金评选的同学不得申报所参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大众评委。

2、8月15日-8月20日:有意愿申报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准备《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及其他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涵盖各项信息,完全可以证明加分项目,尽量保证材料加盖公章)

3、8月15日08:00- 8月23日23:00之间将《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审核表》及其佐证材料(请申报人将所有佐证材料集中到一个文档中,并将文档命名为“XXX奖学金加分项目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对应负责老师邮箱,邮件命名要求:奖学金名称+班级+姓名+学号。同时加入对应的奖学金申报QQ群,后续通知、答疑均在QQ群内进行。

奖励名称

评审负责老师

邮箱

奖学金申报群

精神文明奖学金

齐心愉老师

294551045@qq.com

536738597

文体活动奖学金

晁苗苗老师

987121809@qq.com

1095694058

社会工作奖学金

彭博老师

459862614@qq.com

730608595

科技创新奖学金

王常有老师

1223306554@qq.com

294430566

社会实践奖学金

肖启老师

813163134@qq.com

550986150

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以佐证材料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材料,缺少有效证明材料的加分项内容真实性存疑,核查时不计入加分。因今年疫情特殊原因,如果实在无法通过线上找到佐证材料的同学请提交对应加分项目的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返校后第一时间联系对应负责老师补交线下证明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当年所有奖励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评审过程中以个人上交材料表格中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内容一律不予加分。

3)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1:审核表》发送至对应负责老师邮箱,未按时发送或错误发送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4、8月24日-26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将对所有上交材料同学进行评定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实填报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各评审工作组将按奖学金类别进行排序汇总(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方案(试行)》进行打擂评选,时间暂定8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评审工作组请于8月27日12:00前将《附件2》表格发送至cmm@。

5、8月27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核定初审结果公布,请及时查看通知。

6、8月29日:对有异议的材料、加分情况等组织线上复议,不接受除线上复议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复议。复议结束后,排序可能会发生变化,不参加线上复议的同学视为对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同时,复议内容不包含未填写项目的增减。

复议时间:8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议。

补充:所有获奖资格暂定保留至9月2日12:00,届时有补考成绩未出或未通过等情况的候选人均自动丧失本年度相关奖项的获奖资格(以教务处成绩查询系统为准)。另外,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处分的学生自动丧失获奖资格。

7、8月30日-31日: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数完成线上奖学金申报,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开放,同时辅导员对申报同学进行审核。(申报操作:校园门户à学工系统(学工一体化平台)à办事大厅à学生荣誉管理à学生奖优助补管理à学生奖励申请à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别说明: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完成线上申报工作,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申报,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未能成功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9月15日:公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9、9月16日:上报学校验收。

四、其他说明

1、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进行推进,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材料或反馈问题,逾期一律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

2、各类奖学金受奖面比例计算严格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3、根据经管学院统一安排,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成绩计算均不考虑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线上考核课程,即只计算第一学期课程,具体计入课程清单以后续学院发布为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对本次奖学金评审具有最终解释权。

4、鉴于今年疫情特殊情况,对于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的评审,起评分将根据今年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灵活把握,最后依据加分项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录满为止,同学们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报

5、【更正】科技创新奖学金:4、参加校级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7、6、5、4、3、2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7、5、3分,获得不包含上述等级的其他奖项加2分。经校区选拔推荐参赛但没获奖者加1分,报名即参赛且没获奖者不加分。

6、如有疑问请咨询,E-mail:cmm@。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暨发布《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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